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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陆河县2022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陆河府公〔2022〕35号
  • 2022-12-13 17:02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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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陆河县2022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陆河府公〔20223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为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维护社会稳定,经陆河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陆河县2022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

土地位置及范围:水唇镇下社村下窝经济合作社、水唇镇水唇村上莲塘经济合作社、水唇镇水唇村下莲塘经济合作社、水唇镇水唇村楼下经济合作社、水唇镇水唇村欧坑经济合作社、河田镇高砂村上寨经济合作社、河田镇砂坑村下埔经济合作社、河田镇上径村人和经济合作社、河田镇上径村中坑经济合作社、河田镇砂坑村眉坑经济合作社、河田镇宝山村青龙背经济合作社、河田镇砂坑村上埔经济合作社、新田镇田心村田心经济合作社、新田镇屯寨经济联合社,具体范围以征地预公告红线图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实施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五项规定的项目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陆河县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开。

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2022125-20221216日。

特此公告。


附件:陆河县2022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红线图.pdf




陆河县人民政府

2022122


(联系人:邱锦杨,联系电话:0660-5663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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