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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陆河府公〔2022〕10号
  • 2022-04-21 14:55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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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陆河府公〔2022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为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被征地农民知情权,维护社会稳定,经陆河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并将有关内容和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

土地位置及范围:陆河县河口镇西湖村宝社经济合作社、西湖村兴寨经济合作社、西湖村西洋经济合作社四至为南至兴寨村果园、东至兴寨村耕地,西至兴寨村耕地,北至西洋村树林,具体范围以征地预公告红线图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实施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陆河县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涉及的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陆河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开。

公示期:2022420-20224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预公告红线图



陆河县人民政府

2022419


(联系人:叶彩君,联系电话:0660-5663681

征地预公告红线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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