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地名文化保护工作,传承和弘扬优秀地名文化,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我局于2025年11月28日通过陆河县民政局官方网站发布《陆河县地名文化保护名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5日。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社会公众反馈意见建议1条,具体为建议将名录中《水东河(榕江)》名称更改为《榕江南河》。经研究,为维护榕江水系地名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对该条建议不予采纳。
特此公告。
陆河县民政局
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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