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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关于2025年11月16日至30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 2025-12-09 18:16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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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址

审批时间

审批文号

批复文件

1

广东中环再生资源回收基地建设项目

广东中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汕尾市陆河县新田镇屯寨村丁心洋南方铸造厂旁

2025-11-18

汕环陆河审〔2025〕9号

关于广东中环再生资源回收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汕环陆河审〔2025〕9号)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汕尾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陆河县城朝阳路,邮编:516700

联系电话:0660-5660658

邮    箱:luhehuanb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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