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废气主要为施工场地产生的扬尘。施工期对本项目进行围蔽,并对项目砂石、土方等易产生粉尘的区域落实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加强原料运输和车辆进出管理。施工期废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废水主要为施工区的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于施工。 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主要污染防治措施为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进行施工或带隔声、消声减噪装置,加强对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和施工的管理,合理安排设备运行时间。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的运输单位运送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二、营运期 (一)废水。生产废水(燕盏浸泡和清洗废水、设备和地面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经三级沉淀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及河口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者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及河口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较严者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河口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废气。本项目不使用燃料,燕盏产品加工不使用其他添加剂,产品包装所使用的包装物均为外购成品,生产过程中无废气产生。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拟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运营期的噪声排放。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不合格原料收集后返还给原料供应商;检验不合格品作为低端产品外售;废弃包装材料外售给废品回收站;挑选出来的杂质随生活垃圾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管理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