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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陆河县益堃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 2020-10-12 15:24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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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环陆河函〔2020〕48号

  关于陆河县益堃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陆河县益堃电子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陆河县益堃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固废验收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陆河县益堃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陆河县益堃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验收监测报告》及其他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陆河县益堃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E-09-1(地块号:441523007001GB00528号)安星智慧园三栋二楼,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未2604.60平方米,建筑面积未2260.10平方米。主要从事电容铝壳的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电容铝壳1亿个。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前提下,其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在建设过程中应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

  2019年6月该项目由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19年9月经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审批,该项目建设地点、性质、规模、原辅材料、采用的生产工艺、处理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均未发生变化。广东格致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为此项目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2020年7月4日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二、经广东格致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调查核实,结合陆河县益堃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及我局现场核查,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及批复的要求,我局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1.8t/a,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置于垃圾桶内,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固废包括边角料、不合格品和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 1.6t/a,收集后用于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包括废原料包装桶,产生量为 0.05t/a,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供应商回收。 

  四、项目正式投入运行后,须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及环保意识,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与管理工作,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2、积极主动落实企业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完善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做到环保工作有专职专人负责,并建立环保运行台账。

  3、加强生活垃圾日常管理,定期及时清运。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严格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4、做好企业与周边群众的关系,若群众反映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增强企业运行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透明度,为企业正常营运创造良好的环境。

  五、我局仅对与项目有关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事关工程质量、安全、消防、劳动卫生等事项,请你单位按程序报有关部门另行审批验收。

  附件:项目固体废物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表.pdf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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