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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陆河县河田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告
  • 2020-09-07 16:06
  • 来源: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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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陆河县河田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陆河县河田镇中心卫生院

建设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河田镇吉祥路48号

项目概况

陆河县河田镇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位于陆河县河田镇吉祥路48号,拟在卫生院内西侧空地处新建一栋4层框架结构的综合楼,项目总投资616万元,占地面积105平方米,建筑面积417平方米。该楼主要用于儿科门诊、免疫科室部分科室办公、住院及设立档案室等。根据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前提下。其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在建设过程中应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

2010年11月,《陆河县河田镇中心卫生院扩建工程环境影响登记表》得到陆河县环保局同意建设,2013年10月该项目由深圳市景泰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于2013年11月经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审批,该项目建设地点、性质、规模、原辅材料、采用的生产工艺、处理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均未发生变化。河南鼎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为此项目编制了验收监测报告,2020年4月14日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评审会并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监测单位

深佛 河南鼎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受理时间

2020年8月19日

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期间,未收到异议。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验收监测报告

见附件

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验收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 复反馈。

受理单位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

邮政编码

516700

邮寄地址

陆河县城朝阳路

传真电话

0660-566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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