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陆河县新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陆河县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听证代表名单公示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汕尾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汕府〔2020〕71号)等有关规定,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拟召开《陆河县新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陆河县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听证会。通过自愿报名、推荐和邀请等方式,共确定了9名听证会参加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听证内容
《陆河县新坑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陆河县农村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二楼会议室
三、听证主持人
黄志凡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
四、听证陈述人
叶少南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
五、听证记录人
彭秋瑾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
六、听证代表
汕尾市生态环境局陆河分局
2025年11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