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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2021-01-06 10:53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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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河县2019年度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11月2日在陆河县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陆河县审计局局长 刘远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去年以来,陆河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找准审计工作的着力点,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聚力推进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部门认真执行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县经济平稳运行,2019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财政收入逐年提升。2019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7%,增收1181万元,同比增长3.43%。

  ——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促进发展和改善民生。2019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实际支出348741万元,其中:教育支出6643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05%;卫生健康支出367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0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5%。为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精准扶贫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的实施提供财力保障。

  ——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优化财政管理制度。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落实县领导专题研究编制工作机制,强化预算安排的前瞻性、系统性、全面性;加强项目库联网动态监管,实行项目入库“六个提前”,提高预算项目储备年度到位率。

  ——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加大,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县政府召开的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整改。截至2020年6月底,对2018年度审计查出的41条问题,应整改问题39个,有关单位已整改到位37个,整改完成率95%,通过整改促进资金规范管理金额2487万元,提出审计建议69条,被采纳建议61条,促进完善和建立规章制度16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县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县本级财政有关资料反映,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76960万元,总支出368272万元,年终结余86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49473万元,总支出127071万元,年终结转2240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收入394万元,总支出394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54144万元,总支出46953万元,当年结余719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16060万元。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编制预算不够细化9836万元;少编年初预算收入316.32万元;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未执行到位,涉及金额1091.59万元;公务卡结算制度推进缓慢;预算项目调整程序实施不规范;预备费计提比例不足。

  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  

  县审计局对37个县级预算单位2019年的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有18个单位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242.92万元;有6个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超预算支出,涉及金额36.45万元;有5个单位共14个项目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747.22万元;有5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涉及金额7488.95万元;有3个单位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集中采购,涉及金额235.55万元。

   二、围绕“三大攻坚战”开展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县脱贫攻坚、推进污染防治、加强固体废物综合管理资金进行了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发放2020年春季学期建档立卡学生生活费和免学费补助以及助学金工作推进慢;固体废物综合管理资金使用进度慢。

  三、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落实“稳就业”政策方面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未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

  (一)公立医疗系统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政策落实方面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未及时上报和登记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名单;未按规定在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采购医用耗材。

  四、民生资金项目和绩效审计情况

  (一)2019年度陆河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监管不力,导致我县有4家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2019年底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未及时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623.64万元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26万元缴入财政专户;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违规向4名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发放社会保险待遇。

  (二)2018年度“8﹒30”水灾救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

  况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救灾资金使用缓慢。

  (三)省级学期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学前教育联席会议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学前教育建设项目进度缓慢,专项资金使用率低。

  (四)陆河县国道G235线陆河河田芋陂坑至新河工业园区改造工程征地拆迁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征地补偿资金未结算;多付征地工作经费18.69万元。

  五、国有资产及国有资源审计情况

  组织对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负债及经营风险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陆河县金叶发展有限公司固定资产闲置,未能发挥资产作用;陆河县新坑水电站有限公司治理不规范。未能按时完成僵尸企业出清目标任务;公司制改革工作滞后。

  六、审计建议

  (一)加强预算管理,优化财政资源配置。一是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和深化县级预算管理改革意见,按照“全口径”的原则,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建立完善公务支出公款消费监管制度,推行公务卡结算制度。

  (二)加大统筹力度,推进重大政策落实。一是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强化协作配合,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时进行评估,梳理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二是要切实履行政策落实的主体责任,因地制宜完善各项衔接配套措施,努力破解改革进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三是要加大对改革举措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重大政策措施和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强化资金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压实部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各单位的预算收支管理和项目支出的管理,提高部门预算支出执行率和有效性,建立专项资金“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安全和完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县审计局快速响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在上级审计机关的统一部署下,迅速组织审计力量,派出审计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坚持边审边改,重在促进规范管理,推动落实政策和解决问题。截至2020年3月,县级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经费合计3552.42万元,捐赠资金297.79万元,捐赠物资47.7万件。审计结果表明,县委、县政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各部门履职尽责,社会各方面全力支持,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序开展。县审计局查出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捐赠款物及信息公开2方面的问题共4条,主要涉及专项资金拨付使用不及时、捐赠信息统计和公开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截至6月底,已督促整改到位问题4条,整改完成率100%;促进和规范了防疫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督促相关部门完善专项物资管理,促进捐赠信息公开透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们将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自觉接受县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担当作为,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陆河打造美丽大花园,实现绿色新崛起贡献审计力量。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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