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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2025-12-22 11:53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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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5日在陆河县第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陆河县审计局局长 罗方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县审计局对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2+9”工作安排和县委“1+2+5”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全力以赴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不断巩固稳中向好的态势。

  ——强化财源建设夯实发展能力加强重点财源的动态监管,着力稳住财政收入,制定《2024年财源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将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化、项目化,2024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307万元,增长5.07%。找准政策着力点,积极向上争取,2024年争取到位各类转移支付资金257582万元,争取债券资金12327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85000万元、再融资债券38270万元。

  ——兜牢“三保”底线改善民生福祉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印发《关于进一步厉行“过紧日子”的十条措施》,研究制定25项细化措施,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统筹有限财力保障民生实事等重点工作顺利推进,2024年用于民生方面支出245231万元,占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41%。累计发放困难群众补助资金10386.81万元,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累计投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2218.96万元,投入精神专科医院建设资金8347万元,促进医疗资源提质扩容。

  ——强化财会监管,防范债务风险。印发《陆河县建立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防范长效机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我县政府债务管理,强化对企事业单位监管,严禁各类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顺利完成3个PPP项目清算,盘活财政资金6179.83万元、推动暂付款消化8886万元。加大重点领域财会监督力度,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持续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管理。

  ——督促审计整改,提升整改成效进一步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机关督促检查责任,着力构建齐抓共管的整改工作格局,审计整改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截至2025年6月底,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7个问题,已整改到位51个,整改到位率89.47%,整改中的问题均已制定整改计划或具体措施,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完成整改问题金额13878.57万元,其中:追缴资金340.8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8.54万元,其他整改金额13509.23万元;促进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6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4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74311万元、预算总支出347359万元,年终结转结余26952万元;县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40775万元、预算总支出13014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0628万元;县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47万元,预算总支出547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元;县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19332万元,预算总支出15414万元,当年结余391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4806万元。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度县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对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运行管理方面。县本级年初代编预算7196.29万元到年底未分配下达;县财政局未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2.财政收支管理方面。东坑镇人民政府、河口镇人民政府、南万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开放大学、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林业局等7个单位落实执收职责不到位,截至2025年5月12日,仍有已开票到期未征缴的票据14份,合计15.32万元未上缴财政;总会计核算不规范,县财政局动用和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未进行账务处理、2024年新增“预拨经费”557.41万元未在年底转列费用或清理收回。

  3.政府债券资金项目方面。陆河县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工程(附属配套工程二期)、陆河县传染病医院新建项目未按规定在指定媒体发布相关文件、存在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和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行为、未按施工图设计施工建设、未按照合同约定完工;陆河县传染病医院新建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对团县委、县机关事务办、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等3个县直部门及所属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团县委挤占专项经费,涉及金额为5.76万元;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未及时支付项目资金,项目验收工作未按时完成;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差旅费审批报销手续不完善,涉及金额3.53万元。

  2.预决算管理方面。团县委2024年无预算支出会议费和超预算支出工会经费合计5.24万元;县机关事务办编制的决算未能全面反映年度内本单位全部支出;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编制的决算报表与收入支出明细账不符。

  3.会计核算方面。团县委未将已开票未支付费用登记入账,涉及金额6.87万元;团县委固定资产未及时登记入账,涉及资金2.12万元;县机关事务办、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分别为0.97万元、6.84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对陆河县2023年健康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政策落实情况、2023年陆河县“百千万工程”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陆河县2023年健康养老服务提升行动政策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县民政局未严格按照《汕尾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建设指引》的要求和标准推进示范点建设,2022年度和2023年度的示范点存在明显短板和弱项;县民政局不注重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的利用使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使用率低,居家养老资源闲置,未全面发挥建设资金效益;县卫生健康局对心理关爱点的建设和日常工作专业指导存在不足,河田镇城北社区心理关爱点2023年老年心理关爱工作不规范、效果不明显;水唇镇老年人养护院(一期)建设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规定和程序、部分建设项目偷工减料,涉及预算金额合计14.86万元。

  (二)2023年陆河县“百千万工程”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跟踪审计

  1.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方面。县教育局未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制定年度计划并安排校舍安全维修资金,资金安排不合理,未优先将资金安排用于学校安全性等级为Ⅲ级或Ⅳ级、急需抗震加固的教学楼安全维修;螺溪小学将校舍安全维修资金用于购买办公家具,超范围使用资金3万元;县教育局未完成2023年度初中部、高中部实验室建设任务。

  2.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县财政局、县教育局未及时发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资金45.2万元;县疾控中心实验室设备配置未达标。

  3.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与乡村建设方面。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未完成2023年绿色农房建设任务;2023年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技能培训管理不到位,存在未完成任务、重复支付培训费用等问题。

  4.打造绿美生态建设方面。螺溪镇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推进缓慢,导致财政资金175万元被收回。

  5.建设项目管理与质量方面。县教育局将中小学维修改造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新田镇中心幼儿园、上护镇中心幼儿园已竣工结算项目建设内容与竣工图纸不符,多计工程量并多付工程款12.51万元;新田镇中心幼儿园、上护镇中心幼儿园、河口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新田镇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未按照图纸要求和技术规范施工,偷工减料。

  四、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对全县2021年至2023年公立幼儿园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23年乡村产业发展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陆河县2021年至2023年公立幼儿园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公立幼儿园建设管理方面。新田镇中心幼儿园、螺溪镇中心幼儿园部分工程存在质量缺陷;螺溪镇中心幼儿园项目未按施工图纸设计施工,涉及投标清单价48.41万元;新田镇中心幼儿园未按照现场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签证及结算。

  2.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及办学方面。一洲幼儿园、陆河县中心幼儿园及河田镇、河口镇、新田镇、水唇镇、上护镇、东坑镇、螺溪镇中心幼儿园等9所公立幼儿园在2021年至2023年学年度内任命无幼儿园教育资格证人员担任专任教师职务,6学期共涉及361人次;一洲幼儿园、陆河县中心幼儿园及河口镇、水唇镇、上护镇、南万镇中心幼儿园等6所公立幼儿园全园教职工与幼儿比例不达标;一洲幼儿园及河口镇、新田镇、螺溪镇、水唇镇、上护镇、东坑镇、南万镇中心幼儿园等8所公立幼儿园保教人员与幼儿比例不达标。

  3.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县教育局2021年至2023年编制陆河县乡镇公立幼儿园建设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内容不完整;螺溪镇中心幼儿园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3.87万元。

  (二)2023年乡村产业发展专项审计调查

     1.现代农业产业园政策制定和落实方面。县农业农村局对油柑产业园品牌建设监督不到位,影响宣传效果,未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涉及财政资金19.77万元。

  2.现代产业园建设方面。县农业农村局未建立产业园实物资产运营管理机制,资产运行缺乏监管,陆河县青梅产业园科技与信息支撑项目已建成的信息化建设系统无法运行,涉及财政资金149.80万元;县农业农村局未定期开展督导检查,陆河县敏秀农夫农业有限公司联农带农建设项目未及时足额投入自筹资金20万元。

  3.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县农业农村局对产业园实施主体使用财政资金采购活动监督不严,导致个别实施主体通过设立以产业园信息化建设的业绩和奖项等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进行差别待遇和将同一单位负责人的两个公司作为报价供应商参与到同一采购项目,实施主体采购不规范,涉及省级财政资金305.35万元。

  4.现代农业产业园成效方面。县农业农村局对陆河县油柑产业园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实施主体未及时和超范围开展联农带农项目,涉及财政资金380万元。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对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业大道改造项目)、陆河县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工程(教学活动用房、教学实训用房及配套工程、附属配套工程)、陆河县河田镇宝山希望小学改扩建工程、陆河县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工程(室内体育用房、教学综合楼、校园配套及三期边坡支护)等4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开展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建设管理方面。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业大道改造项目)、陆河县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工程(教学活动用房、教学实训用房及配套工程、附属配套工程)、陆河县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工程(室内体育用房、教学综合楼、校园配套及三期边坡支护)等3个项目未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和技术规范施工;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业大道改造项目)、陆河县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工程(教学活动用房、教学实训用房及配套工程、附属配套工程)等2个项目竣工图未按现场实际建设情况编制;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业大道改造项目)、陆河县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工程(教学活动用房、教学实训用房及配套工程、附属配套工程)、陆河县河田镇宝山希望小学改扩建工程等3个项目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对工程签证审核把关不严,未按照现场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签证或工程签证不合理;陆河县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工程(教学活动用房、教学实训用房及配套工程、附属配套工程)、陆河县河田镇宝山希望小学改扩建工程、陆河县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工程(室内体育用房、教学综合楼、校园配套及三期边坡支护)等3个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招投标管理方面。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业大道改造项目)、陆河县河田镇宝山希望小学改扩建工程、陆河县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工程(室内体育用房、教学综合楼、校园配套及三期边坡支护)等3个项目存在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行为;陆河县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工程(教学活动用房、教学实训用房及配套工程、附属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未履行采购程序,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次修编)服务项目“先实施后采购”。

  3.资金结算管理方面。陆河县产业转移工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业大道改造项目)、陆河县河田镇宝山希望小学改扩建工程等2个项目施工单位未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陆河县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工程(室内体育用房、教学综合楼、校园配套及三期边坡支护)项目实际开票税率与合同约定税率不符;陆河县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工程(教学活动用房、教学实训用房及配套工程、附属配套工程)项目结算重复计量,涉及金额132.02万元、未按现场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结算,涉及金额76.92万元。

  4.工程质量方面。陆河县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工程(教学活动用房、教学实训用房及配套工程、附属配套工程)、陆河县河田镇宝山希望小学改扩建工程、陆河县职业技术学校扩建工程(室内体育用房、教学综合楼、校园配套及三期边坡支护)等3个项目部分工程存在质量缺陷。

  六、审计移送的问题线索情况

  2024年8月以来,县审计局共出具审计事项移送处理书7份,向有关部门移送审计发现问题线索8起。

  七、审计建议

  (一)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力度,推动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全面加强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提升预算执行率;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确保应收尽收。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继续压减非必要支出,保障重大项目、重点领域支出。

  (二)严格工程建设管理,推动项目规范高效建设。强化项目业主建设主体责任,重点管控项目工程造价、施工、监理等关键环节,加强工程预算编制、结算等审核工作,并督促项目各相关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工程项目建设规范有序。

  (三)兜牢民生底线,保障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压紧压实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管理责任,强化教育、医疗、养老、社会救助等重点民生领域服务保障,推动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实,确保各项民生政策精准有效,民生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四)强化审计整改落实,持续提升审计整改成效。扎实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压实审计整改责任,强化审计监督与人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察等监督的贯通融合,推动构建协调顺畅、保障有力、配合有效的监督格局,促进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落实。

  本报告反映的是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审计部门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报告反映的问题有些已得到纠正,有些正在积极整改;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县审计局将强化督促检查责任,持续做好跟踪督促检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落地,切实提高审计整改质效,并按有关规定报告审计整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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