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灭蚊器、蚊帐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情况的通告
  • 2026-04-03 16:18
  • 来源: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 【字体:    

  2026年第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2025年,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灭蚊器、蚊帐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共发现不合格产品25款(见附件1),其中线下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16款、线上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9款。不合格产品涉及灭蚊器22款、蚊帐3款。经比对近两年监督抽查结果,有3家生产单位连续2年被抽查发现存在不合格产品情况(见附件2)。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灭蚊器。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22款(其中天猫4款、京东5款)。不合格项目为: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稳定性和机械危险、结构(不包括第22.46条试验)、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接地措施、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均为安全标准项目。

  (二)蚊帐。本次抽查发现不合格产品3款,均为线下抽查发现。不合格项目为:网眼密度、耐湿摩擦色牢度、面料胀破强力。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我局已责令生产销售单位停止销售本次不合格产品,并将本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已录入监督抽查数据库,并依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规范》的规定,将相关产品信用信息录入经营者的质量信用档案。通过“粤品通”质量技术服务平台(二维码详见附件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向社会公示。组织各有关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迅速组织做好监督抽查结果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生产销售;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单位,明确整改要求,严格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对连续两次抽查不合格的,开展现场检查和跟踪抽查,检查、约谈,依法严肃处理,并实施重点监管;对存在缺陷的产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实施召回,召回情况及时报送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抽查不合格生产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建立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质量安全风险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附件:1.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名单.docx

                  2.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连续两年存在不合格产品的生产单位名单.docx

                  3.  “粤品通”微信小程序二维码.docx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陆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