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陆河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我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阶段性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1〕39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陆河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拟定《陆河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当前,我局已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5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直接向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通讯地址:陆河县城朝阳路东段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编:516700
电话:0660-5665328
陆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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