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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防森林火灾,守护平安清明!致全镇人民的一封信
2024-03-22 11:34       来源: 本网      发布机构: 【字体:   打印

全镇广大群众朋友们:

       清明节是人们慎终追远、祭奠逝者、缅怀先烈最重要的祭祀节日,也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为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值此清明节来临之际,我们诚挚邀请全镇人民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携手度过一个文明、祥和、平安的清明节。
       一、增强意识,筑牢防线。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不仅可能把多年的生态建设成果毁于一旦,甚至烧毁村庄,造成人员伤亡,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镇广大人民群众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紧迫性和严峻性,学习防火安全知识,落实安全措施,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同时积极向亲戚、朋友和身边人员宣传护林防火工作,为建设绿色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以实际行动积极影响和带动身边民众共同防护森林。
       二、遵纪守法,违者必究。当前,我县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发布实施《陆河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请牢记用火红线,在森林禁火区域内,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禁止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禁止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等;以及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自我约束,减少隐患。近年来,全国各地因上山扫墓用火引发的森林火灾历历在目,有关责任人已依法依规受到严惩。为认真吸取森林火灾教训,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请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消防安全等安全管理规定,自觉摒弃扫墓祭祖焚烧纸钱、燃香烛、放鞭炮等,采用鲜花祭扫、植树缅怀、清扫陵墓等绿色低碳、健康文明的新时代追思活动,来寄托对逝者的思念。
       四、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如果发现野外用火行为应立即制止,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立即向水唇镇人民政府报告(电话5556500、5555177)。欢迎广大群众对森林防灭火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严防森林火灾,守护平安清明!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做绿色家园的守护者、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做生态建设的参与者,做到防患于未“燃”,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送一束鲜花祭奠故人,植一株绿树寄托哀思,让文明祭扫归于清明的本位,用文明行为守护绿水青山,让思念常在,让青山常在。



陆河县水唇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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