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万镇执法队在南告村日常巡查时发现两处在林区边缘实施烧杂的行为,第一时间予以制止,扑灭现场火堆。


经查,村民罗某某、叶某某对其违规野外用火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陆河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第2号)》及各项森林防火规定,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对罗某某、叶某某处以罚款,并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当事村民已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违反了森林防火相关规定,签订《森林防火承诺书》,并作出深刻反省,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一切违规用火行为,自觉履行保护森林资源的义务。


当前正值森林防火关键期,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请广大村民朋友务必严格遵守《陆河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第2号)》及各项森林防火规定,时刻绷紧森林防火“安全弦”,切实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共同守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下来,我镇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综合运用全天候巡逻、无人机监控等措施,对一切违规用火行为“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