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螺溪镇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及上级部门的帮助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有关要求,着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扛牢法治政府建设政治责任
螺溪镇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有关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委、政府2024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中,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对照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广东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细则》,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重要工作谋划部署、重大问题跟踪过问、重点环节统筹协调、重要任务督查督办,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了“党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和各村(社区)配合抓”的工作格局,确保法治政府建设顺利推进。
(二)坚持以学促干,在学深悟透中推动知行合一
螺溪镇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具体部署,坚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权威读本作为党委会“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三会一课”、镇委党校培训的重要内容,以“个人学+集体学”相结合,充分采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工作会议集中学、镇驻村干部到村(社区)带领学、村(社区)党员群众结对交流学等形式,深度运用学习强国App、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广东省干部培训网络学院等平台,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镇上下的传达学习贯彻落实,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完整准确全面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更加自觉地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三)加强学法用法,提升干部依规依法行政能力
螺溪镇积极采取行之有效措施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一是常态化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不断提升干部队伍学法用法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办事服务能力。二是狠抓“关键少数”,积极动员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广东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切实推动治知识和法理思维入脑入心,本年度全镇学法考试参考率、及格率、优秀率均达到100%,充分起到“以考督学、以考促学”的教育目的。三是分批次组织公务员、事业干部参加省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通过考试授权获取具备执行执法任务的能力和资质,不断扩宽全镇持有执法资格证的人员队伍,夯实行政执法后备力量,目前全镇共有36名干部持有执法证。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螺溪镇坚持以服务型政府为建设基准点,牢固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一是定期组织召开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会议,学习《广东省行政执法责任制条例》《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等政策法规,重点对案件查处、调查取证能力和水平、执法文书制作等进行业务培训,有序承接行政职权下放乡镇事项,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素养,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专业化执法能力。二是全面落实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开展经常性执法案卷规范评查活动,对执法主体是否适格、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执法事实是否清楚、执法证据是否充分、自由裁量是否适当等进行评议分析,聚焦短板弱项不断改进行政执法工作。三是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常态化做好农房管控、“两违”整治、交通劝导、消防安全、市场监管和环境保护等工作,2024年以来,全镇开展行政检查101宗,办结行政处罚案件13宗,罚没金额69426.3元,切实提高行政执法综合质效,为全镇中心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五)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螺溪镇高度重视打造法治化服务型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对于“三重一大”事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进行决策前合法性咨询论证,审查并集体讨论决定,自觉接受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二是优化办事流程,深入实施“放管服”改革,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全面梳理整合高频事项,优化简化办事流程,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为深入实施“百千万工程”、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高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三是推动政务公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按时更新政府信息,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四是提升服务质效,持续开展“清风窗口”系列培训指导,对政务服务大厅工作纪律、业务办理、着装规范、服务礼仪、卫生环境等方面进行强调部署,全面提高全镇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打造风清气正的政务服务环境。2024年以来,全镇政务服务中心共接待群众7300余人次,为群众办结咨询审批和服务事项10800多件,平均每月办结890多件,均未收到群众投诉,成功做到业务办结率100%,群众满意100%。
(六)扎实推进“八五”普法,营造浓厚法治社会氛围
螺溪镇充分发挥普法宣传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深耕“普法+”“+普法”模式,加强“八五”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社会氛围。一是围绕“三五六九”服务群众模式,结合三八妇女节、民法典宣传月、国际禁毒日、开学季、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全年共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法治宣传活动30余次,联合县司法局、驻村律师为网格员、驻村辅警、村干部等开展法治讲座6次,并利用法治文化长廊和党建法治文化主题公园等开展普法志愿活动,不断将法治文化阵地延伸至群众家门口。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紧密结合社会时事热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入户联心”活动为抓手,“点单式”“业务式”“铺开式”宣传防范电信诈骗、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市场经营规范等知识,以促进发展、服务群众的实际成果检验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全面提升群众遵纪守法和依规办事意识,为平安螺溪建设厚植和谐法治“因子”,螺溪镇“普法+”“+普法”和“1+3+N”普法宣传模式连续两年获评广东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创新争先和优秀普法项目。
(七)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螺溪镇全面深化“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创新打造“螺溪有道”调解工作室特色品牌,总结形成“1+3+4”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模式,引导当事人依法按程序表达诉求,理性维护合法权益,依法分类化解群众合理诉求,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把各类矛盾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2024年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反映问题21宗,成功化解20宗,已达成初步调解约定1宗,问题化解率达100%。村级自行处置矛盾纠纷18宗,均已办结。受理信访案件9宗,办结9宗,无发生越级上访等政治安全事件,社会大局保持平稳,成功创建“广东省信访工作示范乡镇”。
(八)大力创建法治乡村,推动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
螺溪镇紧紧围绕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为赋能乡村振兴提供了良好法治环境。一是持续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通过开展岗前教育、季度培训,有效提升“法律明白人”队伍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法律明白人”充分发挥自己知法、懂法的优势,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不断满足群众日常用法需求,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2024年,全镇新增培育村(社区)“法律明白人”16人,总共80人,新增创建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螺溪村)。二是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全镇16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推动驻村法律顾问有效参与村级事务管理、重大项目决策、合同起草审核、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驻村法律顾问针对基层治理、村规民约、各类民事经济合同等事务给予指导和提出建议,进一步满足了新形势下各村(社区)类型广泛、复杂多样的法律需求,全力打通乡村依法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同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阵地建设,完善1个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16个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覆盖,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螺溪镇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存在差距。学法用法制度落实不到位,还未能真正做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日常工作的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系统性规划设计和创新性亮点打造略显薄弱。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形式较为单一。主要依靠宣传栏、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传统媒介,主动创新、资源共享意识不强,缺乏部门联合,精准性和实效性不强,未能充分满足社会各层次群体的多样性需求,普法工作与民心所向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三是群众法治观念仍需夯实。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培养并非一朝一夕之功,还需深化推动政府普法和群众学法用法有效衔接,一些群众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有待加强,个别存在“信访不信法”观念,对于和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依赖通过政府介入的方式解决纠纷。四是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滞后。镇政府大部分在编在职干部不具备法学相关专业背景,缺少高素质、专业化法治人才,部分工作人员法律素养、业务能力还不能够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有时处理复杂疑难问题把握不准。
三、下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来,螺溪镇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法治政府建设有关会议要求,全面抓好依法治镇各项重点工作,切实改进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一是增强干部法治素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发挥“头雁效应”,推动干部职工法治学习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力度,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有机整体,不断提高全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打造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治化干部队伍。二是全面提升履职效能。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创新服务方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整合服务事项,合理规划网上和窗口办事服务环节,加强数字治理能力,打造一体化、便捷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的公共需求。完善政府法律顾问机制,优化依法决策流程,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设廉洁诚信法治政府。三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模式,丰富拓展线上、线下宣传渠道,紧密结合2025年陆河县“送法下乡”工作计划,以“入户联心”“周三夜访”“返乡走亲”“双报到双服务”为载体,做好“按需送法”工作,同时,强化基层普法队伍建设,注重发挥乡贤、五老等“能人”在宣传政策法规、引导法律服务的优势,深度挖掘弘扬本土法治文化,持续打造具有螺溪特色的普法宣传品牌。
陆河县螺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