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森林防火能力,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处置机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灭火工作方针和“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切实有效地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全镇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二、目标要求
通过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积极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达到全镇不发生或少发生森林火灾,切实有效地维护森林资源的安全。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任务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镇设立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研究制定扑救森林火灾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解决扑火救灾中的重大问题;根据扑火需要,指挥调动扑火力量、物资和装备;指导发生森林火灾的村委会完成扑火救灾任务。
总 指 挥:刘德尖
副总指挥:郑学森、彭海滥、陈成让、叶帝飞、朱振辉、朱永丰、邱耿狄、叶子聪、彭进亮、彭明媚、黄志深、彭华伟、黄扬师、黎志策、戴振勇、叶学军、彭定伟、彭剑锋
成员单位:各村(社区)、镇直各机关单位
指挥部下设山火扑救组、巡逻组、现场组、宣传组、医疗组、查处组、后勤保障组。
(二)职责任务
山火扑救组:
队 长:朱振辉、彭进亮
副队长:黎仕勇、邱义宾
成 员:范霖瑜、彭成助、朱少晓、彭晓东、彭志鸿、黎建厂、罗远航、朱钦奖、叶一俊、张良哲、吴文快、陈惠暹、李宝怀、朱荣博、丘章煌、陈思放、黎序聪、黎武源、彭石发、朱俏淋、陈伟业、彭永洲、叶金钱、彭华森、丘剑锋、各村护林员
山火扑救队主要职责:负责火场情况调度,组织扑火力量,落实具体的扑救措施;负责召集各有山林村护林员当向导;召集各扑火队伍报到,登记扑火队伍单位、人数、报到和上山时间,明确上山线路,尽快扑灭火灾,确保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巡逻组:
组 长:朱振辉、彭进亮
成 员:范霖瑜、黎仕勇、邱义宾、彭晓东、彭成助、朱少晓、黎建厂、李宝怀、罗远航、各村护林员
巡逻组主要职责:加强巡逻,及时掌握全镇有关火情;督促协调检查各村(社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贯彻执行镇主要领导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防火的各项工作决策;负责处理各有关防火的日常工作。
现场指挥组:
组 长:刘德尖
副组长:朱振辉、彭进亮
成 员:汪启航、彭志鸿、罗启迪、陈思放
现场指挥组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火情处置方案;下达指令或分配任务;向火场指挥员或扑火队下达指令;收集火场扑救和其他工作信息;掌握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宣传组:
组 长:邱耿狄
成 员:黄仕杭、朱冬颖、赖子翔
宣传组主要职责:负责指挥部新闻发布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森林火灾宣传报道的规定,统一发布火情信息,对扑火救灾的情况进行报道,协调新闻单位采访报道的具体事宜。
查处组:
组 长:陈成让
副组长:叶子聪
成 员:由纪委、综治维稳办、河田派出所工作人员和各村调解员抽调
查处组主要职责:维护火灾区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查处山火肇事者、维护交通秩序、对违反法律肇事者交由相关部门处理;负责灾区政府机关及救灾物资等的安全;负责火灾扑救和预防。
后勤组:
组 长:彭海滥
副组长:彭华伟
成 员:汪启航、彭及兴、朱锦山
后勤保障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扑救组人员的集合,组织供应扑火救灾的物资和扑火物资的快速运输;负责灾区群众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制定救灾标准,发放救灾款物;做好灾情调查和统计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和孤老幼残人员的安置;做好国内外社会各界援救款物接收工作。
医疗组:
组 长:郑学森
副组长:彭剑锋
成 员:由卫生院全体工作人员抽调
医疗组主要职责:负责做好火灾区受伤群众的医疗卫生工作,负责抢救伤员和预防灾后各种疾病的传播。
四、强化宣传,落实责任
(一)广泛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进山作业、游玩有关规定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禁火区和进山路口均设立固定的宣传警示牌,并在山场显眼位置刷写宣传标语,增强进山人员防火意识。各村要采取张贴公告、书写标语、召开户主会、印发给农户的一封信、鸣金敲锣等形式,各学校要利用主题班会,上好森林防火一堂课,给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有效形式,认真切实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民防火意识。
(二)落实村“两委”干部和护林员包片、包山头、包路口制度,护林员要严格执行巡山制度,对自己所管辖的山场要实行常年性全天候路口办证和巡山执勤。各村要切实担负起森林防火的责任,对所包山头、责任范围要加强督查,消除隐患。
(三)层层落实责任,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森林防灭火工作。镇政府每年都要与各村、学校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级负责,各自抓好自己管辖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灭火工作。
(四)严格野外用火管理,杜绝森林火灾隐患。森林防灭火期内严禁下列用火行为:禁止炼山,在山上烧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在林内和林缘地带吸烟、野炊、上坟烧纸或其他祭祀用火,毁林烧木炭,小孩在林区内玩火。
五、扑救程序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向镇域森林防灭火机构或所在村报告。
(二)镇、村接到火情报告后,必须迅速启动森林防灭火应急处置办法,召开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研究制定扑救方案。下达扑火救灾各项指令,发出组织扑救森林火灾紧急通知,调遣扑火队伍进行扑救,扑救组第一梯队人员要在半小时内赶赴现场扑救。
(三)扑救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火场火情情况,凡延烧半小时仍未扑灭的,指挥部根据火情动态,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请求增援。
(四)后勤保障组要在扑救队出发后两小时内,要把水与干粮送到火场。
(五)山火未彻底扑灭,扑火人员不得撤离现场,撤退命令由现场指挥部下达。明火彻底扑灭后,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全面检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灾发生的村负责留足力量继续观察,直到确保不复燃为止。
六、注意事项
(一)坚持“三不打、二严禁、一报备”制度。“三不打”:进入夜间对火场原则上围而不打,组织人员开设防火路;扑打火头原则上不动用群众,而应组织专业队伍突击扑打;在危险的地形条件或火情环境下,原则不动用大兵团扑火,而应组织若干精干的专业分队实施突击。“两严禁”: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人上山打火;严禁指派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到一线火场指挥打火。“一报备”:火场清理和守护实行指挥员姓名报镇政府备案制,严格责任,严防火场死灰复燃。
(二)扑火队伍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既要以队伍单位相对集中,又要以组为单位分散扑打,不准离组脱队,单人行动,若发现险情,要及时向队长报告。
(三)遇到扑火队员受伤,要迅速撤离火场抢救,及时与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联系救助。
(四)发现扑火队员丢失,要以组为单位马上组织搜寻,并及时向火场指挥员或前线指挥部报告。
(五)后勤组在运送救援物资到达火场应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则,确保每位扑火队员都能及时拿到救援物资。
七、扑火器具储备
各村应储备柴刀、灭火鞭、手电筒等工具若干,要保证扑火设备完好,随时添加,随时动用。
八、灾后事宜
(一)灾后报告:森林火灾发生后两天内所在村应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作出书面报告,说明起火原因、地点、组织扑救、损失情况、检查隐患和整改措施等。
(二)火案查处:案件查处工作由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县森林公安机关处理,所在村要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尽快破案查处。
(三)扑灭经费:扑火人员误工补贴以及扑火期间的其他费用,由火灾肇事者或所在村承担。
(四)奖惩办法:灾后负伤的救火人员以及因火灾给受灾群众生产生活造成损失的,由所在村给予妥善处理;对扑火有功人员,由镇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机关给予法律及经济处罚;对玩忽职守者,根据法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