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代建项目各参建单位依法、诚信履行工程合同和投标承诺,提高参建单位履约水平,规范绩效评价行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3日。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通过信函、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
信函请寄至:陆河县城朝阳路税务局办公楼四楼陆河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邮编516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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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陆河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工程建设参建单位绩效评价制度(试行)(征求意见稿)
陆河县代建项目事务中心
2021年12月14日